(2011年第37期总第237期)
太阳成集团官网员工处 2011年10月19日
太阳成集团官网
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学费缓减免管理规定
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学费缓减免的有关文件精神,规范员工学费缓减免管理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各级各类员工有义务按公司规定的缴费标准按时、足额缴清学费、住宿费、书费等各项费用。
二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员工,可以向公司申请助学贷款、各类奖学金、助学金(申请办法按公司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有关文件执行);也可以向公司申请缓减免学费。
三、申请缓减免学费的员工,应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,在校表现品学兼优,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、孤残员工;
2、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;
3、少数民族贫困员工;
4、烈士子女;
5、单亲贫困家庭员工;
6、农村绝对贫困的家庭员工;
7、因突发事件、不可抗力的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;
8、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。
四、申请缓减免学费需提供县乡村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,并按下列程序办理:
1、个人申请,填写《太阳成集团官网庭经济困难员工学费缓减免申请表》;
2、二级公司审核;
3、员工处备案;
4、公司领导审批。
缓缴学费由员工处审批。
五、新生学费的缓减免由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在二级公司提出,并按上述程序办理。
六、申请学费缓减免的员工,须在每学年开学一周内提出,各二级公司在两周内将有关材料报员工处,过期不再受理。
七、本规定由员工处负责解释,自2011年10月起执行。
附:《太阳成集团官网庭经济困难员工学费缓减免申请表》
送:党办、组宣部、行办、督查办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团委、各院系、附中
员工处网址:http://www.hbzy.edu.cn/xsc/ (共印30份)
太阳成集团官网庭经济困难员工学费缓减免申请表
编号:
姓名 |
|
学号 |
|
|||
公司 |
|
专业 |
|
班级 |
|
|
申请原因: 申请人: 年 月 日 |
||||||
所在公司意见: 年 月 日 |
员工处意见: 年 月 日 |
|||||
公司领导意见: 年 月 日 |
备注: 本表一式三份,员工处、财务处、员工所在二级公司各一份。